左朝芬同志简介:

左朝芬从童养媳到省人大代表 左朝芬,1930年8月29日出生于沂源县现西里镇前西里村一个贫苦的雇农家庭。 作为这个家庭的第二个孩子、长女,因家庭困难养活不起,被父亲趁着月色扔 到了村外,幸遇好心人及早发现捡回。经打听查找到主人后,知道她家生活困难, 邻里帮凑了些吃的,连同这个可怜的奄奄一息的孩子一同送了回去,才使她在 这个家庭勉强活了下来。 1942年秋天,穷同潦倒的父亲便把12岁的她送给同样逃荒要饭来到中西里 村给地主当长工大她三岁的王洪江(1927.8.6-1985.8.14)当童养媳。因婆婆家 庭生活也十分困难,家中丈夫弟兄六个和一个小姑子一家十口人过日子,全靠 公公给地主当长T、婆婆给地主洗衣做饭那点微薄的收入养活一家人。 家中人口多,能干活挣饭吃的人少,常常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作为童养媳, 自然是这个家庭的编外公民,甚至地位更低,常常吃不到饭或残食一点剩菜饭 或者长辈施舍的一点儿菜汤、糊糊汤,做饭的时候有小姑监督,想偷吃一口都 不可能,天天饿得头晕眼花辨不清东西南北,便会屡屡招来婆婆的欺侮、辱骂 和扭打。对于这些,尚未成年的丈夫没有话语权,一切只能听从长辈摆布。她 曾多次饿昏倒在地上。有一次她已经饿了三天起不来身,眼看就要饿死的紧要 关头,家人一直找到村南,才求到一个小南瓜,清水煮了给她吃上,才挽回她 一条生命。 1943年家乡解放,她相应党组织的号召,积极参加革命,态度坚决,旗帜 鲜明,担任了村里的妇救会主任,带领翻身妇女参加了减租减息、打土豪分日j 地、妇女解放运动,组织妇女参加识字班,号召妇女剪发、放开裹脚,走出家庭、 走向社会,支持地方政权,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开展工作,担任了农救会主任、 妇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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