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笔江 胡筠(1881-1938年)字笔江、1881年4月27日 (清光绪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生于今邗江县沙头乡胡 墩村,排行老四,人称“胡四”。17岁时,在镇江晋生钱 庄当学徒,三年满师后在仙女庙(今江都县江都镇)义 善源银号当职员。清宣统二年(1910)赴北京,不久入 北京交通银行当职员,1914年提升为总行稽核、北京 分行副经理、经理,1921年任中南银行总经理,1933 年任交通银行董事长。1937年“八.一三”事变后,交 通银行总处撤往汉口,主要负责人则撤往香港。1938 年8月24日,胡应国民政府电邀,与浙江兴业银行总 经理徐新六从香港乘“桂林”号飞机赴重庆,商讨筹款 购买飞机事宜。不料飞机起飞不久,即在广东珠江三 角洲上空,遭日机袭击,机坠人亡,终年57岁。胡的遗 体于涌江关捞获运回香港大殓,九月十日在港隆重举 行追悼大会,国民政府特派宋子文主祭。胡遇难后,蒋 介石、朱家骅曾致电哀悼,行政院决议呈请国府分别 褒扬徐、胡,各给抚恤金一万元。同年由武汉商会和银 行公会共同发起的追悼徐、胡大会上,毛泽东、朱德、 彭德怀均赠有挽联、董必武、罗炳辉代表八路军到会 致祭。与此同时,中南银行各地分行也分别为胡笔江 举行追悼会。 胡笔江在抗日战争环境中,不为利诱,不为武胁, 使金融阵线无所动摇,深受各方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