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福,民国14年(1925年)生,原籍山东曹县,幼随父逃难至山西,落户于晋城县周村,佃地耕种。因生计艰难,4岁时过继给大叔父为子。8岁起帮人放牛干活.11岁时母亲死后成了孤儿。 民国26年(1937年)10月,在去姐姐家的途中遇见八路军,因他早就听说八路军是穷人的队伍,便缠着部队首长坚决要求参军。部队首长见他憨厚机灵便接收了他,时年仅12岁,分配到十八兵站当公务员。一年后,调抗日军政大学一分校,给校长何长工当警卫员。1940年3月,调抗大总校仍给何长工当警卫班长。两年后进“抗大”学习,3个月结业后,分配到山西省阳城县太岳军区四分区武工队任队员,1942年8月调任四分区敌工科,任政治交通员。194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任河南济源3支队排长,1946年6月后,任武工队长、副连长。同年11月任连长。在河南济源、沁阳、孟县等地参加战斗。并参加过山西晋南、临汾、晋中、太原等战役。1949年进军陕西,在攻占西安、咸阳及秦岭黄牛铺等战斗中,因作战勇敢,升任副营长。在进军大西南的路上,他所在的五四O团三营,担任六十军前锋主攻,参加了夺取剑门关的战斗,紧接着解放梓潼县城和强渡涪江解放绵阳,并一路攻击前进,解放成都。他一生参战近百次,多次负重伤,全身留下7处炮弹片,先后得到兵团、军、师、团奖励;被评为二等甲级残废军人。 四川解放后,历任第八步兵学校教导二团军事代表,川西军工教导二团三营营长,四川省公安总队直属二大队大队长等职。 1954年9月,转业地方工作,任梓潼县公安局长,1955年6月任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当年贯彻国务院《农村粮食统购暂行办法》,对农村粮食全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绵阳专署根据梓潼有耕地55万亩的实际,下达的定产指标是8097万公斤,定购指标为1140万公斤。这一指标比1953年开始统购统销的485万公斤增加了近1.4倍。任务十分艰巨,县委考虑到曹小福才从部队转业下来,还有一股雷励风行的作风,便把这一工作交由曹小福去主持完成。经县委批准后,曹小福在县、区两级机关抽调了30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队分赴各乡开展“三定”工作。曹小福巡回各地检查,当他到太平乡(今长卿镇)了解“三定”情况时,工作队负责人对全乡许多基本情况都不甚了解,却口口声声叫喊任务重,完不成。曹小福听后很生气,他批评说,上级的指示虽然不能说全部符合实际,但应该肯定上级的指示,基本上都是从实际出发也符合群众切身利益的。我们当干部的人不能跟到一些人的尾巴转,迎合一些狗屁不通的意见,动摇大局。今天我慎重警告你,你拿不出减少定购的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你就要按时百分之百的完成任务,否则我要处分你。经曹小福风风火火督导,当年全县“三定”进展顺利,并超额完成定购粮24万公斤。 1956年是全县进入大规模兴修水利的第二年,县委为改变南桥魏家坝2000余亩无水灌溉的旱坝面貌,于1955年底建成了任家沟水库,但配套的灌溉干渠尚未完成。县委决定1956年春耕生产时,要让魏家坝用上任家沟水库的水,于2月中旬成立工程指挥部,任命曹小福为总指挥。这段干渠从任家沟水库到南桥魏家坝总长约5公里,其中尚有经过长卿山一段约400米长的硬质砂岩。要在短短4个月内完成这一工程,任务十分艰巨。经县委同意,在治城、太平、宏仁三乡抽调民工3000余人开挖干渠,又在全县抽调退伍军人200人负责在长卿山岩石段上打炮眼用炸药爆破。并抽调机关干部和县城居民1000余人,跟退伍军人一起开挖岩石段。由于整个干渠实行了分段包干,基本做到了按质按时施工,只用了3个月时间就把任家沟水库的水放到了太平魏家坝(今长卿镇南桥村)。 1957年春,县委、县人委换届,曹小福因“动辄训人”不是免去而不再担任副县长职,改任县人委工交科科长。1965年11月,中共绵阳地委“四清”工作团到梓潼开展“四清”,工作队要曹小福“下楼、洗澡”,检查“四不清”的问题,曹小福说,我12岁就参加革命,没有甚么不清的问题。工作队长向城镇工作团团长史金丽(绵阳专员公署副专员)作了汇报,史金丽说,曹小福就是那么个直性子人,你去跟他说,就说是我说的,只要他把梓潼到盐亭的断头公路修通,就算他下了楼。工作队限他40天修通梓潼仁和至盐亭柏梓之间的公路。他到仁和公社后,调集民工,只用了30天时间就修通了这条断头路。他回来给史专员汇报后,史金丽说,你这家伙一辈子逞强,这回就算你过了关吧。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曹小福又被“造反派”打成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身心受到严重摧残。1972年后,先后担任县贫协筹备办公室负责人、县氮肥厂筹备建设副组长等职。1974年11月13日病逝,终年4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