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1925年8月生于葛家镇黄龙岘村。1948年始任村妇女小队长,青年团组织委员,1949年3月加入共产党,1950~1986年任葛家村妇女主任。曾 兼任小社副社长、分支委员、总支委员。1952年任葛家乡灯塔农业社副社长时,为动员妇女参加农业生产,成立托儿组。到1955年,全社出勤妇女达148人,妇女参加劳动占全社全年总工日的30%,年底将托儿组改办成托儿所。1957年建起幼儿园,使全社371名儿童入园,同时还培养7名新法接生员,使全社新法接生率达100%。1956年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农业建设积极分子称号。1980~1986年,年年被评为县模范共产党员,1986年被评为县“三八”红旗手。1987年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