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崇兰1922年2月生于埠口镇大旺庄。1940年7月参加革命,同年10月加入共产党。历任胶东区党委地下通信员,乡青救会长,莱阳地委农委一科副科 长、莱阳专署水利科副科长、山东省水利厅打渔张三工区党委书记兼指挥、山东省劳改局北墅劳改支队党委委员、行政科长。1982年3月离休。1942年被胶东区党委授予保密模范称号;1953年,在莱阳地委合作部,率先试办了第一个土地合作社,为地委指导合作化运动奠定了基础,受到了地委书记张竹生同志、合作部长田益生同志的表扬;1993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司法行政一级金星奖章和荣誉证书;1995年荣获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金质纪念章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