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发 曾用名于正法。1934年1月生于泽库镇后岛村,一直从事农村工作。1956年9月加入共产党。先后担任本村共青团书记、三村高级社团总支书记、 民兵专职指导员、村党支部书记等职。1952年3月,荣立文登军分区三等功;1953年3月,荣立山东省军区三等功。1970年出席济南军区代表会,后岛民兵连被济南军区评为文登市第一个先进民兵连。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带领全村“以农为主,以养虾为突破点”,发展多种经营,山东省多次在后岛村召开多种经营现场会,省委书记白如冰亲临视察。先后接待南朝鲜、越南及全国各地的参观者。1982年11月参加烟台地区先进代表会,被评为烟台地区劳动模范。1980~1985年连续5年被评为文登市模范共产党员。出席烟台地区六届党代会,多次出席文登市党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