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英同志简介:

李翠英(1907 - 1975),女,山东省黄新嘉瞳人。从小随父在家租种地主的土地,父亲因交不起租子而被地主逼死。为了还债,被迫给地主当童工。1946年,流浪到东北。1947年7月在辽宁省普兰店火柴厂当工人,1949年7月转到营口化工厂当工人。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被评为辽东省劳动模范。1951年10月,调到吉林省通化葡萄酒厂试剂分厂任厂长。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勤学苦练,终于掌握了多种化工产品性能和生产技术。和职工一道研究,利用产品的下脚料试制成功了无水碳酸钠、草酸、无水乙酸、人参精等10几种新品种。白手起家建起化工车间,为国家节约资金6万多元。1958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出席全国群英会,受到毛主席的接见。1960年,再次被评为全国劳模,在北京再次受到毛主席的接见。1966年退休后,仍然关心厂里和车间的生产。1975年8月25日,因病在浑江(今白山市)二道江镇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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