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登文同志简介:

刘登文(1909 - 1975),山东省寿张县刘庙人。 1923年随全家逃荒到吉林省东丰县。曾给地主放猪、扛活、卖菜,给砖窑主出苦力。1938年携全家来到西安县钟道村泉眼屯(现东辽县石驿乡泉眼村)定居,靠给地主扛活、租种土地维持生活。 1947年,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敢于和地主做斗争。1948年2月,土改运动结束时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县第一批农民党员。 1948年春,组织6户农民、10个半劳动力成立了“拉帮组”,又称“插犋组”,联合起来共同进行春耕生产。这个组被下乡检查指导工作的县委领导发现,引起极大重视。县委领导把这个组命名为“刘登文互助组”。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公而忘私。春耕、夏锄到秋收,都是先种别人的地,先铲别人的垅,先收别人的庄稼,把自己地里的活排在最后,还领导各户搞密植,多施肥,勤铲趟。秋后,这个组的土地比上一年多打2100斤黄豆、3250斤水稻、5250斤高粱和250斤线麻。每个劳动力除自己打的粮食外,还分了21尺布、1150斤粮食。 1949年春,互助组由6户增加到13户。在他的带领下,泉眼村197户农民有161户组织了23个互助组。他发现李德明、寇振祥、王玉昌、陈正福没粮吃了,主动地把自己家的粮食借给他们。青黄不接的时候,自己家却搅苞米糊充饥。发现寇振祥等人到了春天没钱买布,还脱不下棉衣,就把自己家还没成龄的猪卖了,给他们买来布,叫他们做衣服……。多次被西安县、辽东省政府请去,在有关会议上做典型发言介绍经验。《辽东日报》多次刊登了他的事迹。1949年底,先后被西安县政府、辽东省政府授予“一等劳动模范”称号,互助组也被县、省政府命名为“一等模范互助组”。省政府奖给他一头黄牛,奖给互助组一批新式农具(铲趟机、锄草机、脱粒机等)。 1950年冬,组员关宝山进县城(现辽源市)卖豆子,差400斤份量,求他去找帐。时逢他爱人将要临产,他仍然赶进城帮助找帐。因他不在家,没人挑水,爱人上井台打水滑倒,流产死去了。大家都说:“不是进城找帐,爱人怎么能死!”但他从未抱怨过,一面照顾三个幼小的孩子,一面毫不松懈地领导互助组。 1951年12月,随西安县民工队开赴临江支援抗美援朝,胜利地完成了任务,受到县政府和民工大队的表彰。1952年,出席了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受到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51年底互助组所产的玉米平均亩产比泉眼村其他组高出30010以上。同年,他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玉米丰产模范”称号,获得国务院奖给的一匹大红马。1954年,他被党组织调往李家村农业生产合作社任党支部书记;1956年调回泉眼村农业生产合作社任党支部书记。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申请回到泉眼大队第三生产队任队长,直到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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