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香亭(1890 - 1972),名继兰,字以行。山东省人大 代表。金乡县司马镇魏门楼村人。 魏香亭自幼上私塾。1 91 5年考入山东省法政大 学。1918年,毕业后回到家乡,在县立第一高小教书, 后升任校长。1 937年后,到鱼台、菏泽等地的抗日小 学任教。 在金南李寨抗日小学(学生大都是抗属子弟和烈士 子弟,也叫抗属小学)任教师期间,他借用抗大“团结、紧 张、严肃、活泼”的校训,向学生进行抗日救国的思想教 育,同时还向广大群众宣传我党的抗日主张。1939年5 月,苏鲁豫支队四大队来到魏门楼村,为了抗日,提出向 群众借枪借钱,以解决当时燃眉之急。魏香亭慨然出钱 200元。在他的带动下,群众纷纷交枪献款,很快凑起40 条枪、4000块银元。因此,受到黄河支队首长的赞赏,送 他到冀鲁边区政府受训。1940年3月,金乡县抗日民主 政府在城南大王楼成立。他回到金乡,先后任金曹抗日 民主政府参议员、冀鲁豫边区政府参议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魏香亭当选为金乡县人民民主政 府司法科科长,严格执法,工作认真。1946年9月我军北 撤时,他毅然跟随金乡县办事处北渡黄河,在河北筹建革 命子弟小学,既当校长又当教员,工作负责,尽心尽力一1948年6月返回金乡,因年老体弱要求转业,任金乡县城 关小学校长。1950年当选为金乡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 务委员会副主席,后任金乡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兼文 教科科长。1957年1月,在金乡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上被选为副县长。 1964年,被选为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他虽年 迈,但精神矍铄,老当益壮,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1972年5月10日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