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水县人,193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3月参加了邵德孚、李仲林成立的山东抗日游击队第四支队第六大队。6月被六大队推荐与段锦州、庄伯方、杨雷等24人一起参加山东抗日军政干校第一期培训学习,为领队人。一个月后,结业分配到鲁东南特委从事地方工作。先后担任莒南县8区区委书记,鲁东南特委秘书主任。1939年秋,在鲁东南特委担任秘书主任的袁子扬被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调回沂蒙区,拟派任沂水县委书记。1939年10月,中共山东分局撤销了袁子扬去沂水县委的任命,由分局组织部史秀云(郭洪涛爱人)约袁子扬谈话,任命袁子扬为南沂蒙县委书记并组建县委班子。随袁子扬一起去南沂蒙上任的一共有三人:袁子扬、兰陵、于正辉。其中于正辉还是以会计身份到任的。1940年1月,袁子扬调至山东分局政府工作部任干事,离开了南沂蒙。1940年冬天任湖西行署秘书主任。解放战争时期,担任冀鲁豫行署司法处长,济宁地委副书记兼专员。建国后山东省副省长、省委委员。1963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组成员。文革中受迫害。1977年恢复工作后仍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组成员等职。1982年5月离休。1992年5月去世。享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