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殿臣(1900-1939),郓城县人,因刑事案件坐狱,接受政治犯中 共产党人教育极深。出狱后即积极联系武装力量,准备抗日。1938年1月他 所带的8人,是先集体焚香盟誓。“剩一兵一卒,死不降日”,而后参加二支 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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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殿臣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