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兰,原名李振绪,字梅兰,淄川县三区翟家崖(现属西河镇)人,生于1901年。 李梅兰兄妹9个,兵荒马乱又地处穷乡僻壤,生活非常困难。穷人怕生病,就在李梅兰18岁那年,其妻得了妇科病。由于无钱请医抓药,病魔折磨着妻子的身体,也折磨着李梅兰的心。为此,李梅兰下决心学医,亲手为妻子治病。他从一个懂点医学的叔叔那里学到一些简单的药理知识,自己上山采药,亲尝无毒后再让妻子服用。几服药后,妻子的病有了好转,连续服用了十几天,妻子的病竟然痊愈了。 从此以后,李梅兰对医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借来医学书籍孜孜不倦地攻读,认真刻苦地钻研。无论是对医学还是药物学,他学起来一丝不苟,弄不通绝不罢休。他十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凡是从书本上学到的,总是尽可能地在实践中检验了才相信。 1922年,年轻的李梅兰挂起“明德堂中药铺”的招牌,开始了他的行医生涯。淄川南部山乡、孝妇河畔、博城巷里、淄城街道,都曾留下过李梅兰行医的足迹。他边行医边学习,不断摸索、总结、出新。 李梅兰对病人十分负责,不仅诊断认真、用药谨慎,而且观察细致,跟踪调查——在给患者用药后,他常常偷偷蹲在病人的窗下整夜观察药物在患者身上的反映,然后对掌握的资料认真分析,力求精益求精。 20多年的行医用药,李梅兰的医术日趋高明,特别在妇科、精神病、血液病方面摸索出了一套独到的经验。越来越多的病人在他的精心医疗下恢复了健康,甚至起死回生。准确的诊断和良好的疗效,使“明德堂”声誉越来越大,李梅兰的名字也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传颂和称道。 李梅兰奉行“富人给方、穷人给药”的行医原则,对没有钱的病人,先治病,后收费。当然,有许多被他治好的病人,终生也没能还上医药费。曾经有个妇人找他看病,病未医好,妇人却突然不去医了。过了几 天,李梅兰放心不下,便打听到她的住址上门探视。到妇人家后,见病人躺在炕上叹息流泪。一问才知,原来妇人因无钱而未再找李梅兰医治。李梅兰说:我先把你的病医好,以后再来取费。妇人感激涕零。后来,李梅兰到乡村收账,路过一个山岭时被一伙土匪挡住去路。当匪首得知他就是曾为自己老婆(原来那位妇人是匪首的妻子)免费治好病的李梅兰时,当即给李梅兰深鞠一躬,不仅没有为难他,还付清了医药费,并派人将他护送到家。 李梅兰使用中医中药治疗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症,都取得很好疗效。 新中国成立后,李梅兰先后在西槐峪村联合诊所、西河公社卫生院T作,1970年退休,1982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