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山同志简介:

李秉山,原名陈守训,山东历城县人,生于民国11年(1922年)12月,出身贫农。民国21年至27年在私塾读书,以后务农。33年10月,在山东太安县参加革命,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县委组织干事。在一次战斗中荣立三等功一次。36年,任太安县范镇区委组织委员时,参加莱芜战役支前工作,被华东支前司令部评为支前模范。次年,随华东支前司令部进军西南,先后任组织股长、副教导员、团政委、大队政委。1949年11月到四川。不久,任江津县第七区区长、区委书记。1953年2月,任江津专区公安处秘书科副科长、科长。1956年2月,任省公安厅五处科长、政治协理员。1960年10月,任合江县公安局局长,参加县委为常务委员。1961年后,任县委副书记。此时,合江正处于困难时期,他经常跋山涉水,深入农村,调查研究,短短几年,跑遍了全县72个公社的71个,505个大队的90%以上留下他的足迹。他生活简朴,平易近人,不摆架子,走到那里就和哪里的干部、群众深入交谈,了解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回县后,每次均将了解的情况和自己的意见书面向县委报告,表现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艰苦朴素、深入实际的优良作风和组织观念很强的表率行为。一次到望龙工作,在途中遇见一饥饿农民倒在路旁,他便将自己随带下乡的馒头取出,调合田水,灌喂饥民,饥民苏醒后,万分感激。他先后在福宝高村和大桥黄包山带领工作组蹲点,及时向县委提出很多克服暂时困难恢复农业生产的建议,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和批斗,但他坚信党,热爱党,从不埋怨群众,总是遵循着党的政策原则,向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多方保护干部。1970年,任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为已联合的两派群众做了大量工作。1971年恢复县委后,任副书记,在此期间,虽身染多种疾病,但从不叫苦,坚持工作。1975年升任书记后,以更高的热情担当起工作重任。但病情越来越重,曾经几次住院治疗。1976年10月,在组织和领导多次劝慰下,才勉强离职治疗。1982年12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在泸州医院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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