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明梁同志简介:

曹明梁(1904--1970年),溧水县白屿乡南曹村人。中共溧高工委第一任书记,溧水县抗日民主政府第二任县长。 1938年夏,新四军先遣支队抵达溧水,曹明粱丁二同年6月投身革命,8月加人中国共产党。抗战期问,历任溧(水)高(淳)县L委书记、溧水县县长、县委书记、漂高县县长、苏南第二专员公署主任秘书。解放战争期阳J,任苏皖边区政府民政厅主任秘书、山东省民政厅主任秘书、山东省青州『F副市长。解放后,任上海市蓬莱区接管专员以及蓬莱区、榆林区区长等职。 抗战期间,为了发动群众,坚持斗争,曹明梁多次动员父亲献出粮食和现金,带头响应抗H民:汪政府减租减息的号召,并动员其兄帮助新四军筹借钱粮补充部队给养。在非常险恶的环境中,荫明梁‘而反对日军、伪军的“扫荡”,一面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步步紧逼开展了针锋相对的斗争。r|伪军对曹明粱及其家属不断进行追捕,加以迫害,烧毁r他家全部22间瓦房,此后又三次烧掉他家临时栖身的草房。1943年4月,是苏皖边I墨反对国民党顽固派斗争的困难时期,曹明梁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坚持斗争,带领精T的武]:队袭击敌人,打击和镇压国民党顽固分子,掩护部队伤病员,护送新四军政工干部过境,积极配合主力部队实现战略转移,对巩固“两溧”(溧水、溧阳)抗日游击根据地和后来新四军向郎(溪)广(德)、浙西地区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受到中共苏皖区党委的表扬。 曹明梁在l二海任职期问,被错误地指控包庇反革命分子,受到长期审查。“文化大革命”期间又遭迫害,于1970年3月含冤逝世。1984年3月上海党组织彻底给他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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