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惊涛c1913 -1980)原名马松林,山东省临淄县(今淄博市临淄区)南山庄人,家庭成份中农。民国21年(1932)于乡村师范毕业后,在家乡任初级小学教员。 民国26年(1937)“七一七”事变以后,马惊涛毅然投笔从戎,参加山东临淄县抗日志愿军军训团。民国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清河区抗日志愿军小队长,山东八路军三支队正副连长、指导员,渤海军区直属团作战参谋,抗日联军七师十九旅作战股长,东北军区六纵队师作战科长、师后勤部副部长,四野六纵一二八师后勤部政委、部长,第八预备师副师长,中央农垦部基建局副处长等职。马惊涛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屡建战功,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解放勋章。 1960年秋,马惊涛由中央农垦部抽调江浦工作。他服从组织分配,克服困难,到汤泉公社参加整风整社,不久任中共汤泉公社党委书记。为了做好农村基层工作,他深入群众,团结同志,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够听取各方面的批评建议。生活上艰苦朴素,克勤克俭,不搞特殊化,保持和发扬了老八路的优良传统。 1961年,马惊涛任中共江浦县委常委、副县长,分管城建工作,颇有建树。在批建江浦县百货大楼(沪宁商场)和江浦电影院等建筑选址中,以发展的观点,提出了科学的意见,为县城建设作出了贡献。他分管政法工作后,忠于职守,严以束下,经常深入基层,听回报,看文件,研究案例,教育政法干部要掌握政策,依法办事,秉公论处,取信于民。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马惊涛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带病参加劳动01978年后,马惊涛先后任县革委会委员、中共江浦县委委员、县革委会顾问。他识大体,顾大局,光明磊落,待人坦诫。在他病危弥留之际,仍希望子女们“好好做人”。1980年2月27日病逝,终年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