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远湖南省浏阳县人。一九一二年六月生。一九三O年参加革命。同年十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七军十九师五十五团特务连战士、独立三师三团政治委员。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留下坚持闽西南地区三年游击战争,曾任中共岩连宁中心县委书记。第二次国共合作以后,南方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任新四军第二支队三团三营副营长。一九•20l四O年三月起,历任新四军第三支队五团政治处副主任,新四军第七师兼皖中军区无为县总队副总队长。一九四三年一月起,先后担任新四军第七师沿江支队政治部主任兼中共桐东县委书记,沿江独立团政治处主任。一九四五年七月,任新四军第七师和含支队政治委员兼中共和含地委书记。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历任华东野战军第七纵队十九师政治委员、二十一师政治委员。建国初期,曾任二十五军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一九五四年八月起,历任二十六军政治委员、山东省军区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九月被授予少将军衔。一九八一年六月,任济南军区顾问。一九八二年六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