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培(1910年-1985年)女,原名李涵葳,湖南长沙人。1937年 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长沙市妇女工作委员会(党内组织)组织委员、南区区委委员兼妇女委员,县委宣传委员,县委书记兼宣传委员,湖南省地下党交通员。1940年8月到延安,改名李仲培,在中央党校学习。1941年9月后,历任陕甘宁边区政府财经委员会秘书、边区政府保安处保卫部科员、一科(情报科)科员。解放战争时期,历任热河省公安厅干部科长、冀察热辽分局侦察科副科长兼支部副书记。1948年12月进入北平,筹备党中央进京。1949年5月,任华东局保卫处便衣队政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上海市妇联宣传部长、市妇联秘书长、市妇联副主任、中共江苏省妇联党组副书记、妇联副主任。1966年5月一1976年9月,受到不公正的批判。1976年10月,赴京参加公审“四人帮”。后任江苏省高级法院顾问,中共江苏省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1983年12月离休。1985年2月因病医治无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