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紫笙 马紫笙(1884-1968)河北南宫马家庄人。原名马之澍。童年入私塾读书,聪颖勤奋,酷爱文学,后以优异成绩,相继考入南宫中学,保定直隶大学。在校期间,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拓宽了创作思路,接受了一些进步思想。特别是“十月革命”后,马列主义传到中国,他认真学习研究了革命文学和马列主义学说,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917年他大学毕业后到南宫县立中学任教。1928年应刘珍年之邀到山东烟台新编第三师任秘书长。1931年该军溃散后,他立即返乡,从事文学写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积极投身于抗日工作,先后出任清河县抗日政府秘书、冀南行署行政委员。他一边努力工作,积极宣传抗日救国,一边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创作了小说《恨》,刊在油印的《老秋诗集》中,有的作品曾在《冀南日报》、《抗战知识》、《新文艺》上发表,没有发表的还有几百首诗,十多篇小说、剧本、散文、杂文。他的作品在冀南一带竞相传阅,很有影响,时称“冀南诗人”。 由于他对革命工作忠心耿耿,处理问题机敏果断,1942年调至冀鲁豫军区司令部任参谋。同年秋,被派到北平,深入伪华北治安军首脑机关做情报工作,虎穴历险,两年有余,为冀南抗日做了大量的工作。离北平返冀南后,先后在南宫中学、冀南建国学院任教,工作之余,创作的作品多为诗歌杂文,后集印成册的《战火余烬》中,就有15首杂诗,8篇杂文,篇篇堪称战斗檄文,深刻揭露日寇惨无人道的侵略行径和蒋介石假抗日、真内战的罪行。其中,曾震动冀南的《请看南宫东南乡》诗作,激发了人民对国民党倒行逆施的愤慨,惹恼了国民党当局,下令逮捕了马紫笙。当时,《冀南日报》发表了营救马紫笙的社论,冀南各界人士为马紫笙敢于同邪恶势力斗争的浩然正气所激动,纷纷抗议,展开了一场营救马紫笙的斗争,迫使国民党政府在扣押他3个月后将其释放。他获释后随即又写了《逋逃薮》-诗,痛快淋漓地斥责了国民党杀害扣押大批抗日志士的罪行,使国民党顽固派的真面目再一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新中国建立后,任河北省文化局局长(1955年)、省人民政府委员、省文字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并当选省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政协河北省委员会一、二、三届常务委员。他对河北文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繁荣文艺创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许多作家、艺术家脱颖而出,大批优秀作品相继问世。他虽身兼数职,写作仍不停息,除写诗歌、杂文、小说、散文外,还改写了剧本《小二黑结婚》,创作了评书《工人科长牛占梅》,发表了有关舞台美术布景方面的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