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忻(? -1943年)河北省南乐县(今划归河南省)人。曾在河北省大名七师读书。1940年夏,冀南文化界抗日救国联合会总会(简称“文总”)在南宫县高公庄正式成立后,他担任总会组织部长。1941年秋天,他奉总会之命前往冀中地区,与冀中文建会联系,以吸取兄弟地区的经验。因为日伪军的据点太多,躲不胜躲,他不管有没有公路或炮楼,为了尽早完成任务,就日夜兼程前进,当遇到敌人就根据情况随机应变,几经风险,终于胜利归来,带回大包书籍、刊物,其中有《冀中一日》若干本。这些书刊和冀中文建会的工作经验,对冀南“文总”开展工作,很有参考价值,起到了一定作用。1942年10月9日在他就任垂阳县县长之前一天,不幸被日寇俘虏。在南宫城敌人监狱中,他说服了一名敌人看守人员,给了他一块碎玻璃,就用它往牢房的木格子上划,划了几个月,终于划断了木格子。在春节除夕之夜,乘敌看守们喝得酩酊大醉之时,他先把棉衣从牢宠中扔出,越过敌人看守房,穿好衣服,爬墙越狱,直奔城墙。他从城墙上跳下,摔得晕死过去,躺在雪地许久,才苏醒过来,终于脱险。不久,他调任漳河县任县长,在一次与日寇作战中不幸牺牲。留有狱中诗词多首,其中之一写道:“尔为我之敌,我为尔之敌;尔为侵我来,我为驱尔起。侵我为非理,驱尔为正义;今既为尔俘,有死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