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钊同志简介:

李伯钊 李伯钊(1911-1985)女,四川重庆市人,笔名戈丽。早年在四川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读书,并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25年冬在上海浦东共产主义青年团地委工作,兼教平民夜校:1926年冬去苏联莫斯科孙逸仙劳动大学学习,毕业后任翻译,参加文学研究小组,开始文学创作。1931年回国,转为共产党员,初夏调任闽西红军政治部宣传科长兼军事学校教员。同年在中央革命根据地瑞金红军学校任政治教员。后调中央苏维埃政府《红色中华》编辑部任编辑和校对。1933年后,任中央苏维埃政府教育艺术局局长。长征中,任中央工作团团员、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宣传干事,在红二、西方面军政治部办红军艺术训练班。抗战初期在山西临汾做平津流亡学生工作。1938年回到延安,任鲁迅艺术学院党组委员、编审委员会主任。 1939年带领部分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文艺工作者赴晋冀鲁豫边区晋东南太行山地区从事革命文艺活动,任中央北方局宣传科长,主管晋东南文联工作及《华北文化》刊物。创办了鲁迅艺术学校及木刻艺术团,并兼任艺术学校校长,在此期间,她带领师生积极从事革命文艺宣传工作,培养了大批文艺人才,在她的领导下,晋东南地区的文艺工作发展很快,出现了不少优秀的文艺作品,对该地区的抗战文艺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1940年她因身体原因返回延安,任中共中央文委地方文化科长。1941年8月,她根据在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所见所闻,写出了《敌后文艺运动概括》_文,对华北地区的革命文艺工作做了全面总结,此文曾上报党中央,部分章节在《中国文化》抗战四周年纪念专号上发表,对当时革命文艺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942年她参加了延安文艺座谈会,后任中央党校文艺工作研究室主任。1948年在石家庄任中共华北局文委委员,华北文联副主任,华北人民文工团团长。全国解放和新中国建立后,曾任北京市委文委书记、北京教育局副局长、中国文联委员、中国作协会员、全国妇联执行委员、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院长、中央戏剧学院党委书记和副院长、顾问等职。曾被选为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李伯钊是我党文艺宣传工作的开拓者之一。在学生时代就开始文艺创作,第一部作品是与沈泽民合写的《国际青年节歌舞活报剧》。宁都二十六路军暴动后,根据毛泽东同志指示,与胡底、钱壮飞合写《为谁牺牲》,将《黑奴吁天录》改编为<农奴》,后又写了话剧《战斗的夏天》、<扩大红军》和关于“十月革命”的歌舞活报剧等。红军长征中曾创作《打骑兵》歌等。在延安时期,与吕骥、向隅等创作歌剧《农村曲》。1939年在太行山革命根据地写有话剧《老三》、《母亲》等作品,1948年出版<歌剧集》,1949年创作中篇小说《女共产党员》,1950年创作歌剧《送红袄》。1951年与于村、贺绿汀等人合写歌剧《长城》。1954年创作话剧《华树沟》,另外写有《赤卫队之歌》、《红军不怕远征难》等歌剧。粉碎林彪、“四人帮”后,抱病创作了著名话剧《北上》。写有革命回忆录《三过草地》。她在革命生涯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大量作品和文章,为党的革命文艺事业建立了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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