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甸(1920-1973)原名刘贵枫,又名刘振声。江话贵溪县南乡之芦甸村人。小时候因家贫只上过5年私塾。为寻生计,当过店员、当过军人,也当过教员。 抗战期间,在成都从事文化活动,与杜谷等组织“平原诗社”。参加了当时五大学联主办的“现实文学社”活动,并参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下活动,积极参加反蒋(介石)民主斗争。 1945年响应中共南方局号召,到了中原解放区李先念领导的新四军五师,后分配到王震领导的三五九旅政治部。1946年7月,参加了震憾中外的中原突围之后,到达晋冀鲁豫边区。同年10月到边区文联从事文艺创作。向长期被隔离在敌后的文艺工作者介绍国民党统治地区的进步作家和文学情况;同时把解放区的文艺活动报道寄回国统区发表。曾组织和参加解放区的诗歌朗诵会、座谈会,热情地歌颂党领导下的解放区充满生机的新生活。‘创作了《农村风俗画》、《柳林庄上送公粮》等许多直接反映边区现实生活的诗歌作品。这时期还曾在边区北方大学文艺学院讲授诗歌和苏联文学,辅导文学青年。同时参加了本地区的土改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作家协会天津分会秘书长,兼南开大学中文系教授,主持现代文学史、文艺理论和诗歌创作几门课的讲座。1951年调华北文联,任文联常委,主管创作。1954年华北文联撤销回到天津作协搞创作,出版了诗集《我们是幸福的》、中篇小说《浪涛中的人们》和剧本《第二个春天》。1955年因胡风错案被监禁将近10年。后于1973年3月病逝。1980年彻底昭雪平反,恢复名誉。1982年,中共天津市委为芦甸举行的追悼会,在悼词中称之为“我国无产阶级的文艺战士和著名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