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东河(1920-1977)河南省遂平县人。童年时在遂平县、北京市读高小。1935年考入河南省立许昌第四中学,1938年初中毕业。1939年10月到晋东南陵川抗日军政大学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8月在一二九师政治部宣传队任队员i后任宣传队副分队长。194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6月调先锋剧团任团员。1946年2月任北方大学教导员兼翻身剧团协理员、北方大学艺术研究室、教导科科长。1948年8月赴华北局党校学习(河北省平山县)。1948年11月任太原军管会秘书科副科长。1949年9月任山西省文教厅文化科科长、电影管理委员会秘书。1951年10月在省文教厅主持电影管理处工作。1952年8月任山西省文教厅文化事业管理处第二副处长?1953年3月任山西省文化事业管理局秘书主任,1956年11月任山西省文化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主管电影工作。他熟悉音乐作曲,擅长小提琴演奏,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演过话剧、歌剧,建国后曾发表过一些戏剧、电影及音乐方面的评论文章。曾当选为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一、二届委员会委员,音协山西分会第一届常委。1961年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一级、撤销省文化局副局长职务的处分。1964年6月将原开除党籍处分改为留党察看2年的处分。1980年9月,省文化局对他的问题复查后,经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复,撤销对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