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荷,1923年生,河南省清丰县人,1938年10月参加清丰县组建的抗战剧团。在中共地下党的领导下,剧团演出了许多宣传抗日的话剧、豫剧、河南坠子等,他曾参加演出过话剧《抗日求生》、《打鬼子去》,河南坠子《西安事变》、《送子参军》等曲目。193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抗战剧团遭国民党破坏,跟随抗战剧团团长王鸿猷到冀鲁豫边区救国总会宣传队工作,曾参与演出<流亡三部曲》等剧目。1940年,日伪对根据地实行分割政策,大众剧社也随之化整为零,分散活动。这散间他曾参加标语组,在根据地和接敌区书写标语,发动群众抗日,争取日伪反正。后又参加坠子组,以曲艺说唱形式宣传抗日救亡、党的政策。某日晚上,坠子组正向百姓说唱《日本侵略者的下场》曲目时,突遭长途奔袭的日伪军包围。幸亏老艺人、琴师王万聚,随机应变改唱历史剧,迷惑敌人,方化险为夷。1942年,根据形势变化,大众剧社奉命撤销,调山东鄄城县从事五区青救会工作,仍利用说唱艺术向群众进行抗日宣传。1944年大众剧社恢复,担任戏剧队长,参与演出了豫剧《血泪仇》等剧。1946年大众剧社改为冀鲁豫边区文工团,调写作组工作,与吉星合作编写豫剧《妯娌俩》,此剧在边区文艺刊物上发表,经文工团多次演出,受到边区群众好评。1949年边区文工团改为平原省文工团,他担任文工团秘书。1957年调任洛阳市豫剧团团长。在担任团长四年中,除做好剧团行政工作、政治思想工作外,还亲自导演了现代豫剧《九只虎》。该剧在1958年全省现代戏汇演中被评为剧本、演出、导演一等奖。同时他还参与了现代豫剧《母亲》的演出工作。1960年担任洛阳市文化局局长,从此转入文化宣传行政领导工作。1983年离休,离休前担任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