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铮同志简介:

李铮,原名李贤聚,曾用名李凯英。1928年1月生。原籍山东省郓城县。1938年4月,10岁的李铮随父李文达(画家、中共地下党员)在山东省汶上县抗日动委会参加革命。1939年进入冀鲁豫边区二专署“新中国剧社”,从事抗战文艺宣传工作。1940年参军,至1942年在冀鲁豫军区第八军分区“战线剧社”任文艺宣传员。1943年进入冀鲁豫军区第二军分区青年教导队学习。1944年任冀鲁豫军区第二军分区“挺进剧社”分队长。他积极从事各种各样的文艺活动,活报剧、河南坠子、小歌舞剧、秧歌剧等。1946年调任冀鲁豫军区第七军分区宣传队队长兼音乐教员,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调冀鲁豫军区“战友剧社”,担任音乐队队长,并从事音乐指挥。由其作曲的《快乐的解放区))、《修堤英雄万古流传>、《远征曲》、《打老虎》、《八一腰鼓》’等歌曲及歌舞作品,曾广为流传。1950年考入中央音乐学院深造。1952年毕业后,调任“八一电影制片厂”管弦乐队队长、指挥,‘!铁道兵文工团”编导、指挥,“新影乐团”团长兼指挥。此间,在《梅兰芳的舞台艺术》、《黄河大合唱》等舞台艺术片、多部军事科教影片及“第一届中国电影音乐周”演出中担任指挥;多次奉命担任国事礼宾文艺活动的音乐指挥,如为迎送前越南主席胡志明、前印尼总统苏加诺、前印度总理尼赫鲁而举行的大型文艺演出等,并屡次受到周恩来总理接见;由其谱写的歌曲《我操纵着机器向前进》’和曲其指挥的器乐曲· 《翻身的日子》及数首交谊舞曲等,被中国唱片社灌制成唱片发行全国。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下放东北,先后进入吉林省歌舞剧院、吉林省舒兰县文工团工作。此间除指挥过《狼牙山五壮士》、《宝莲灯》、《天鹅湖》等大型歌、舞剧外,还谱写了大量深受当地人民喜爱的音乐作品。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器乐曲《赞大庆》,歌曲《农场就是我的家》、《剪窗花》、《我们是北大荒的孩子》等,歌舞剧《友谊壕边》、《新娘子进村》、《红樱鞭》(以上3部作品均为吉林地区汇演获奖剧目)、《收租院》等,歌剧《彩虹》、《青山曲》等。1978年被平反调回北京,任人民音乐出版社总编室主任。1984年任中央歌舞团党委书记兼副团长。1990年离休。正局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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