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义 我1944年3月5日参军,当时十二岁。由于年龄 小分配到后勤,同年农历六月十五日,我部驻在渤海 军区(今山东省)乐陵县武庄、五尖庄、小曹庄等七、 八个村内休整练兵。快到中午时,听许多逃荒的老百 姓说:日伪军讨伐队约二百多人,在南皮县门堂村、 大安村杀了人,人头割下来挂在车道(当时老百姓称 公路为车道)边的电线杆上示众。还烧了不少民房。 为了弄清日伪军这一罪行,部队领导决定派刘铁臣、 孙全胜和我去侦察。因为我年龄小,活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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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张法义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