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绍典同志简介:

唐绍典(1872~1950) 字际五。平邑县三合四村人。早年毕业于济南政法学校。回乡后,曾在费县劝业所任职,后担任费县教育会会长。1917年,创建仲村私立小学堂。“五四运动”爆发后,大力宣传反帝反封建并倡导抵制日货、废神庙、建学校。当时,地方封建势力认为他废神庙是冒犯神灵,唆使地痞流氓捣毁教学用具,诬告他和小学校长魏昌图谋不轨,费县当局为此扣押了魏昌。唐绍典率平邑、仲村两地200余师生到费县城游行示威,逼迫费县当局释放了魏昌。1929年2月,唐绍典参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成立的费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发动农民开展抗捐减税斗争,4月被推选为费县农民协会主任。两个月的时间组织起几十个基层农民组织,发展会员数千人。1931年担任费县民众教学馆馆长,积极支持费县讲习所青年学生的进步活动。“七七变”后,他回到仲村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并先后动员自己的后代和其他亲属数十人参加抗日。1939年5月,他在中共费县委员会的帮助下,组建起费县抗日游击第四大队,由他和唐绍鼎分任大队长和副大队长。7月,中共费县县委主持成立费县办事处,他被推选为办事处主任。秋季,他把家中的1000公斤粮食主动捐助八路军一一五师津浦支队,并动员仲村的10家商号捐款2000余元支援八路军抗战。1940年他先后当选为费县参议会参议长兼任费县抗日民主政府民政科长和费北行署(县级)参议长。此后,他又兼任赈济委员会副主任和教育委员会委员等职。曾于1940年底及时组织赈济由于日伪实行“三光政策”而造成的无家可归的2万灾民。1942年5月,任费北县参议会参议长。1945年5月主持兴建了贯庄抗日烈士陵园。此后,他先后任蒙山县参议会参议长、蒙山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等职,被当地人民尊称为“抗战老人”。1950年病逝,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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