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于千(1933.12- ) 济宁市司法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山东省烟台人。1948年在我校初二级二班学习。1950年5月第一批参加军干校,到山东军区机要干部训练大队学习机要专业, 当年11月学习结束,分配到中共中央机要局参加实习。1951年3月奉命调至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二分部机要科工作。1952年12月在朝鲜“上甘岭战役”中,立三等功,荣获朝鲜政府授予军功章壹枚。1953年3月奉命回国。先后在海南军区机要处、炮一师机要科、广州军区炮兵机要处等单位,从事机要工作。1975年又调某部,任后勤部政委和师政治部副主任等职。1982年转业,到济宁市司法局工作,任副局长等职。现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