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九峰大事年表 1909年12月29日(阴历11月17日)出生; 1928年入邳县县立师范至1 93 1年毕业; 1930年1月在学校入党; 1 930年7月9日参加古邳(旧州)暴动,失败后 在家务农,由于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失掉组织关系; 1934年7月被国民党逮捕后释放在家; 1 938年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青年救国团; 1938年1 1月到邳州铁富寺青救团总部并被青 救团团长(后任邳县县长)栗培元同志介绍去山东 沂水岸堤抗日军政干部学校受训三个月; 1939年2月任邳县青救团团部总务主任; 1939年8月-1939年11月,任邳二区区长; 1939年1 1月-1940年5月任宿迁大兴区民政 股长; 1940年5月任沂河区区长(新沂地区第一个抗 日民主政权); 1 941年12月任宿北运河区区长(即五区); 1 943年7月重新入党; 1 944年3月-1944年1 0月,去泗沭县庄圩地 委整风; 1944年10月,任沂河区区长; 1 945年1月,到沙河区任区长兼联络处长; 1 946年9月,任占城区区长; 1 947年2月,任宿北县联络处长; 1948年4月,任运河区区长; 1949年3月,任新安县政府支前科科长; 1949年7月,任新安县政府工商科科长; 1950年1月-1950年6月在中共中央华东局 党校学习; 1950年6月,任新安县政府检察署署长; 1950年9月,任新安县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 1950年10月,兼任苏北治淮指挥部嶂山导沂 总队部总队长,同时兼任宿迁、沭阳、新沂三县施工 总指挥; 1 95 1年7月-1956年,任新安县(后改名为新 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其间多年主持过县人民政 府的工作; 1953年1月-6月在省委党校学习;同年8月 被派到新沂县纪集领导老沂河防汛和修筑老沂河 堤岸的施工; 1954年到1955年,兼任华沂闸建设工程指挥 部副指挥,其闸建好后兼任华沂闸管理所所长; 1956年到1960年,任徐州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1960年任江苏省水利厅解台闸管理处主任,直 到1978年3月13日去世。去世后,徐州市水利局 为其举行了遗体告别仪式。 1978年4月10日中共徐州地委撤消了1972 年对张九峰同志的错误结论和处理决定,推倒诬陷 不实之词,为张九峰同志落实了政策,恢复了名誉, 并享受红军待遇。 1979年元月10日由徐州地区水利局为张九峰 同志召开追悼会。骨灰安葬在新沂县马陵山革命 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