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波,男,(1917 -1991)江苏泰兴 市人。原河南省粮食厅顾问。1937年10 月参加八路军,1942年1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曾任班长、副排长、冀,鲁豫行署财 办财政处科长。他在1942年敌人发动 的“九·二七”和“四·一二”大扫巍时, 曾舍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会计帐册,受到 供给部的表彰。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在经 济战线上工作,先后任平原省财政厅会 计、审计科长、河南省粮食厅财基处、计 划处副处长、处长、省粮食厅顾问。兼任 中国“粮食财会研究会”理事,河南省粮 食会计学会会长。他认真执行党的财经 政策,秉公办事,廉洁奉公,深入调研,为 领导决策提供大量依据。1983年离职休 养后,继续关心粮食工作,曾任退离休干 部党支部书记。他热心为大家办事,大公 无私,为人师表,深受信任和爱戴。1985 年以来,连续四次被评为优秀党员。他注 重理论研究,结合河南实际,撰写的论文 《谈谈会计的起源与发展》获中国粮食财 会研究会二等奖、河南省粮食会计学会 一等奖;《对粮食部门实行政企职责分开 的几点看法》在《商品流通论坛》上发表, 并被评为优秀论文二等奖。1988年受到 中国“粮食财会研究会”的表彰。他工作 40余年来,尽心尽责,任劳任怨,为粮食 工作献出了毕生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