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生 男,汉族,1921年11月出生,江苏泗洪人,1938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4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思茅行署计委副主任 主要业绩:1938年4月至1939年11月任中共领导的抗日救亡自卫队副队长。1939年11月至1942年3月任新四军皖东北游击队副队长。1942年3月至1943年5月任新四军四师供给部供给员。1943年5月至1946年12月在淮北军区彭雪枫办事处做监理工作。1946年12月至1949年5月任华东军区运输队队长。1949年至1950年2月调西南服务团云南支队作前线工作。1950年2月至1952年2月受云南军事接管委员会委派任军代表,接管组组长。1952年2月至1954年4月任滇南盐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1954年5月至1956年7月在中共中央第七中级党校学习。1956年7月至1960年1月任云南省磨黑盐矿党委书记、厂长。1960年1月至1969年2月任云南思茅行署工业局党委书记、局长。1969年2月至1972年3月任云南省思茅地区普洱水泥厂革委会主任。1972年2月至1973年2月任云南省思茅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组副组长。1973年2月至1976年6月任云南思茅行署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976年6月至1981年3月任云南省思茅地区景谷河三级电站指挥部党委书记、总指挥长。1981年3月至1984年4月任云南思茅行署计委副主任。 1948年11月至1949年1月参加过淮海战役,立二等功一次,二等功勋章一枚。1991年10月被评为思茅地区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1998年至1999年度评为优秀学会工作者。2000年7月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陈立生同志在战火纷飞和白色恐怖的岁月里,为了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为建立新中国,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毅然投身于革命的滚滚洪流中。参加革命后,认真遵守各项纪律,一切听从领导指挥,服从组织安排,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革命战士,为推翻三座大山建立共和国立下了功劳。建国后,为了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幸福,为了祖国的强盛和繁荣,仍然一如既往地奉献出了自己的光和热。该同志爱憎分明,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处事公道,在被党培养、提拔担任了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后,更是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保持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始终善于领会党的各项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多次受到上级的表扬和奖励。业绩曾入编《新四军第四师淮北根据地老战士通信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