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茂南同志系江苏省阳县人,生于一九一六年四月。一九二八年冬参加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革命工作。一九二八年冬至一九三七年上半年,在原籍参加地下党活动,曾任本村党支部宣传委员;一九三七年下半年至一九四0年上半年,在阳、灌南县等地以教书为掩护从事抗日救亡活动;一九四0年夏至一九四三年春,先后担任沐阳第九区西北乡乡长、党支部书记兼硕湖乡杨口镇、西北乡三乡镇武装联防指导员、区委会民运干事,杨口区农会会长、党内区委委员兼三乡武装联防指导员,并负责区组织、工、青、妇等工作;一九四三年春至一九四五年九月,先后担任灌云县三区李恒乡乡长、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中队长,区联会会长、党内区委委员,县联会秘书、机关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委员,县青救会副会长,县民政科副科长,伊山区区长、党内区委委员;一九四五年九月至一九四七年底,先后担任沐阳县汤涧区区长、党内区委委员,八庙区、章集区区委书记,曙红区、马厂区区长、党内区委委员;一九四七年底至一九四八年冬,在华中工委党校学习;一九四九年一月至一九五0年三月,先后担任淮阴地委党校第二队党支部书记、校委委员,灌云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兼教导主任;一九五0年四月至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先后担任苏北行政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党支部副书记、司法行政科科长、党支部书记、院党组成员;一九五三年一月至一九五九年四月,先后担任江苏省人民法院徐州分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徐州地委肃反办公室甄别组长,徐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九五九年四月至一九六一年五月,任徐州中医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兼校长;一九六一年六月至一九六二年八月,任徐州专区财贸干训班党支部书记兼主任;一九六二年八月至一九六七年二月,任徐州专署副秘书长、地委统战部副部长;“文革”期间受到冲击,并在“五七”干校经受审查和劳动;一九七四年十月至一九七九年六月,先后担任徐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地委办公室副主任;一九七九年六月起,担任中共徐州地委统战部部长。一九八三年十二月组织批准离休后,享受地市级政治生活待遇。宋茂南同志在六十七年的革命生涯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祖国的解放,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了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