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友仓同志生于1918年10月,山东省费县梁邱镇人。高小文化。1944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任华东野战军3纵7师师部侦察连班长。参加了莱芜战役、泰安战役、孟良崮战役、沙土集战役。1948年1月任豫皖苏军区六分区涡亳县县大队二连管理排长,8月调任豫皖苏独立旅35团1营机枪连管理排长,11月随部队参加淮海战役。1949年2月任18军53师159团一营机枪连管理排长,随部队参加渡江战役、衡宝战役、成都战役。同年10月任159团一营营部管理员。1950年4月调入18军随营学校西南军政大学八分校学习,1951年4月参加修建甘孜机场、打通雀儿山,康(川)藏公路,立三等功二次、二等功一次。后历任159团团司令部管理员(正连级)、159团(骡马)运输连连长、53师后勤处辎重营3连连长。1956年4月转业至贵州省公安厅劳改工作管理局工作,历任贵州务川县青岩农场副场长、场长,省公安厅铁道支队二大队副支部书记、凤山羊老铁厂党支部书记,贵州省丹寨汞矿原附属厂(车间)大登高煤厂主任、党支部书记。1980年离休,副县级。曾获解放奖章,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华北解放、解放西南、解放西藏、康藏筑路纪念章,全国人民慰问人民解放军纪念章、司法行政二级金星荣誉章。2005年7月病逝于黔东南州丹寨县五里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