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生于1923年9月27日,江阴青阳镇人。1941年参军入伍,1942年加人中国共产党。历任文化教员、指导员、教导员、宣传股长、团政委、团长、二十八军炮兵司令部参谋长、陆军八十二师副政委、炮兵六十五师副政委、云南省军区政治部 副主任、昆明军区政治部秘书长等职。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李威参加了五神庙战斗、掘港战斗、淮海战役、渡江战役、上海战役、福州战役、炮击金门等大小战斗数十次。他作战勇敢,不怕牺牲,英勇顽强,指挥果断,多次立功受奖。1943年在义河战斗中光荣负伤,被评为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为共和国的建立和中华民族的解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先后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新中国成立后,李威参加了抗美援越战争和对越自卫反击战。他长期从事军队政治思想工作,为部队的革命化和现代化建设竭尽全力,做了大量工作。1980年7月离职休养。1988年10月,荣获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发的独立功勋荣誉奖章。1998年3月9日,李威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