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迪,女,原名陈凤芽、陈荫萱,曾用名华清芬、吴剑,生于1928年2月23日,宜兴县扶风区棠下乡前观塘村(今周铁镇前观塘村)人。1943年11月,陈迪持着任中共地下党支部书记的父亲陈真写的介绍信,由地下党员、太湖交通站交通员的伯父陈伯斐,送到驻在宜兴县扶风区老鸦窠的新四军六师十六旅独立二团供给处,任通讯员、会计。1944年5月,调至位于苏、浙、皖三省交界处的十六旅卫生部第三期卫训队学习。年底结业后,回到独立二团疗养所任见习医务员。1945年2月,任独立二团团部卫生队见习医务员;7月,任浙东纵队司令部门诊所见习医务员。期间参加了长兴战役、天目山战役、孝丰及东塘等战斗。并于1945年2月由卫生队长、老红军廖良章介绍,加人中国共产党,3月转正。同年4月8日,与独立二团政委、老红军林胜国结婚。 1945年11月,陈迪任新四军一纵三旅八团卫生队见习医务员。1946年3月,调至华东党校二队学习,6月,调至山东野战军卫生部。1948年2月,任华东军区荣军管理局政治部组织科见习统计干事;8月,任华东军区后方卫生部政治部组织科统计干事。1949年2月,任第三野战军军械部政治部组织科统计干事;9月,任华东军区军械部直工科统计干事、技术书记。期间参加了泰安保卫战,淮海、渡江和上海等战役。荣获淮海战役、渡江战役胜利纪念章、抗战胜利60周年纪念章。 1950年10月,陈迪任华东军区军械部政治部副政治指导员。1951年4月,任华东军区后勤干校政工队学员;8月,任华东军区军械部机关政治指导员。1953年11月,任华东军区军械部军械训练大队干事。1954年9月转业,即任南京工学院附属工农速成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兼团委书记。1956年8月,任解放军总军械部第753厂干部科干部干事、政治处组织干事、党委秘书。1959年10月,任湖北省机械厅党委办公室党委秘书。1960年8月,任炮兵工程学院附属小学校长。1961年8月,任炮兵工程学院政治部干部部干事。1964年2月,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人事秘书、党支部副书记。1966年3月,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副处长。1969年12月,任安徽省徽州地区定安审批办公室副主任。1970年8月,任安徽省徽州地区地直机关直属政工组及党的核心组副组长。1972年2月,任安徽省徽州地区政工组副组长。1976年2月,任中共安徽省徽州地委宣传部长。同时于1971年5月至1978年10月,任中共徽州地委委员、常委及徽州地区革委会委员。1979年1月,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人及机关党支部副书记。1980年4月,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事处处长及机关党委副书记。1984年3月离休,享受副厅级待遇。 离休后,陈迪仍关注着党和国家大事,关心教育后代,她的六个子女和两个孙辈都是中共党员。她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学习书法,其书法作品多次被选人展览及得奖。她还写了多篇回忆性和记叙性文章,一部分发表在有关报刊杂志上。 参考文献: 陈迪撰写的个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