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静波,别名宋金多,男,汉族,河南省镇平县彭营乡宋营村人,1931年5月28日出生。1948年10月入伍,同年在镇平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军区军事政治大学,曾在四大队十五 3月19日随刘邓大军南下在安徽阜阳参加中国青年先锋队,渡江后九月在南京转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员,任团支部委员。1950年在公安七分局商埠街派出所任户籍员参加南京户口大登记。同年四月调南京市公安学校第二期学习户口管理及派出所建设。1951年参加了反动党团警宪特、反动会道门登记工作。1952年任热河路派出所内勤文书,参加镇压反革命工作。共青团南京市第二届委员会上被选为南京市公安局宣传委员。1953年任下关分局宝善街派出所内勤文书,1955年调分局治安科任办事员,负责治保会的管教工作。1956年南京市共青团团校学习,结业后被调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分管青年团工作(宣传教育)。同年8月调入江苏省公安学校学习(政治技术侦察业务)。1956年底调市公安局四处秘书科搞技术侦察,1957年二四处合并为 二处科员,搞技术侦察(现场堪查,照相文字检验)参加内部肃反。1959年二四处分开,我又调四处学校科(大中专学校保卫),1964年7月调市公安局八处404侦保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公安机关受冲击,公检法百分之九十人员被赶出城市,到“五七”干校搞斗批改。我在江苏省溧阳县省劳改农场接受再教育。1968年南京市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我被第一批分配到南京鼓楼区三牌楼街道宣传队搞清理阶级队伍工作。1969年调玄武区香铺营街道珠江路段搞居民政治调查摸底。1970年搞居民上山下乡,1971年搞街道“五小”工业生产调查摸底工作。1972年调南京市委机关320专案组审查所谓“5.16\"和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的老干部和造反派头头工作。1973年8月调南京市委宣传部搞地富反坏四类分子清理,城市到农村安置工作。1974年调回市公安局内保组文保队,同年底调回市公安局八处工作。1986年3月调市公安局二处任科员,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任主任科员,并被评为南京市信访(平反经保系统冤假错案)先进工作者。1991年为副科级干事,后改为科长,同年离休。离休后任二野军大校史研究会理事、第一、二届副秘书长、中原军大组理事兼副组长、第三届副秘书长、中原军大组理事兼组长。荣获警察二级金盾荣誉章(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及证书。编辑出版《烽火中的中原军大》任编委会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