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年熙,女,汉族,1935年1 月生,原籍贵州省剑河县。1949年 末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二野军事政 治大学五分校,结业后被分配到十 七军四十九师即贵州兴义军分区, 先后任机要译电员、军法处书记员 等职。1953年调军委机要干部学校学习,留校工作。1954年转 业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四年本科毕业。从1958年秋进入政法 工作。先后在辽宁省大连、营口市的基层法院及辽宁省人民检察 院担任书记员、法官、检察官,及辽宁省法学会秘书长等职。1992 年退休后,在辽宁省涉外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至今年过七旬, 仍在辽宁仲达律师事务所执业。是一位把自己的青春和毕生精力 全部贡献给了国家法治事业的军大老校友。其经历,从一个普通 政法工作者的视角折射着共和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 通讯地址:沈阳市青年大街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