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之力,男,汉族,生于1913年12月,辽宁省法库县人。1936 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同时参加革命工作。’曾在南京中央政治 大学学习社会科学。抗战前在北平主持“东北旅平各界抗日救国 联合会”,“七七”事变后在北平西山组织“国民抗日军”,1938年 任晋察冀二分区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在南满坚持游击战争, 任本溪县委书记、本溪市委书记。1950年任东北工学院第一副院 长、党组书记,1956年调任中国建筑科学院兼党委书记。1980年 离休。曾任过数届中国建筑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圆明园学会副会 长、北京市政府圆明园遗址公园建筑委员会副主任。 1950年4月8日东北人民政府决定筹建东北工业大学,派阎 沛霖和汪之力等,组成筹建委员会,汪任副主任主持筹建工作。 1950年8月23日东北人民政府决定撤销东北工业大学筹建委员 会,成立东北工学院。汪之力任第一副院长着重抓建校工作,他 卓有成效地狠抓基本建设,截止到1956年,共建了教学楼、实验 室、机械厂等教学用房和教职工、学生宿舍等185,880平方米,购 置大量教学设备,为创办新型的理工科大学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