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顺 山东省高密县仁合乡爱国村人,1915年8月10日出生。1948年至1954年在高密县运输公司当搬运工,其后回原籍务农,1982年6月病故。 刘宗顺虽然没上过学,但解放后他接受了党的教育,思想进步很快,他常说:“解放了,我们是主人,国家的物资就是我们的,工作既是为国家,也是为我们。”有这样朴素的无产阶级革命思想作指导,他的工作十分出色。1948年至1954年间刘宗顺在高密县运输公司一个推车小组担任组长,工作虽然艰苦,但他带领全组15位同志树正压邪,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完成了各项任务,并多次为国家避免了损失。一次刘宗顺与另一位同志在转运1吨煤时,他觉得数量不对,重新称量后,发现多了100公斤,于是他找到国营公司营业员,将多出的100公斤煤退还给了公司;还有一次,正是开展抗美援朝生产竞赛的时候,刘宗顺带领部分工人为一私营煤庄从国营公司运煤,发现这个私营煤庄搞鬼,多运了一些煤,他觉得不能让国家受损失,便设法将煤追了回来,交给了国营公司。刘宗顺的这些思想、行动得到了搬运工会全体工人的赞扬,大家一致选他做了劳动模范,于1951年2月出席了山东省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