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梦侠,原名娄培儒,又名子珍。江苏邳县薛集娄楼村人。幼年受私塾教育。1921年入土山高等小学。1923年入邳县甲种师范学校。其间,受到新思想影响,关心国事,一心向往参加孙中山先生领导的革命军。1927年秋,北伐军从邳县撤退时,便毅然弃学,随军撤退到南京,入南京警察教练所。此期间,受到中国共产党邳县旅京支部的帮助和教育,积极参加党的革命宣传活动。1928年初,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同年4月,按照组织指示以国民党邳县土山市公安分局局长的合法身份为掩护,返回邳县开展党的活动。他待人和气,关心群众疾苦,做事果断。抄没了鱼肉乡里、民愤极大的土豪劣绅陈伊峰、陈士髦等的财产,并将他们囤居的粮食分给贫苦农民。引起地主豪绅的惊恐和国民党右派的不满与反对。 1929年初,国民党江苏省党部派监察委员段木贞来邳县清党,大肆逮捕共产党人,他被列入了黑名单。中共徐海蚌特委遂将他调到中共东(海)灌(云)沭(阳)联合县委工作。联合县委派他到东海县白塔埠一带搞农民运动。不久,又被调到灌云县大村并建立中共地下党支部,任书记。此后,参与中共灌云县委的领导工作,任县委委员。同年夏,因身份暴露,被调到上海。在上海,以大东门公安局人员身份为掩护,到码头工人中从事党的秘密活动。不久,被调到中共中央做政治保卫工作。 1930年9月底,胜利完成了中共中央六届三中(扩大)全会大会期间的保卫任务。 1932年,被调到中央苏区江西省国家政治保卫局任侦察部长。 1933年8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任江西省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同年10月,当选为中央苏区江西省委常委兼保卫局局长。在12月,江西第一届工农兵代表大会上被选为江西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主席团委员。 1934年,在二届全苏大会上,被选为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兼江西省保卫局长。在任保卫局长期间,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为党为革命忘我工作。1934年10月,红军长征时,被留下坚持斗争。 1935年2月,江西省国家政治保卫局向赣南转迁。在宁都,不幸被国民党反动派抓捕,关押在国民党驻赣绥靖公署军法处看守所。在狱中,他面对敌人的酷刑审讯和高官厚禄的诱降,大义凛然,坚贞不渝,严守党的机密。同年6月9日被敌人杀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