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季凯,江苏丰县宋楼乡季庄人,1916年11月生。1927-1929年在丰县小学读书,在进步人士的影响和教育下,季凯参加了“驱逐天主教,查放妇女裹脚、查剪男人长辫”的反帝反封建活动。1931年秋考入徐州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九一八事变后,季凯投入抗日救亡学生运动,参加“童子军”查禁日货和抗日宣传活动。11月,她作为徐州学生代表赴南京向国民政府请愿,面见蒋介石,要求“停止内战,北上抗日”。1937年1月,在地下党员张佩贤介绍下参加革命。1938年3月主持丰县六区隋寨乡抗日救国“动委会”工作,1939年8月被派往八路军苏鲁豫边区后方办事处受训,并加入中国共产党。训练结束后,季凯先后任单县杨楼区妇救会主任和鱼台县、丰县妇救会主任。1942年1月,任湖西地区妇救会组织委员。 1946年7月,季凯任冀鲁豫边区菏泽市牡丹区区委书记兼区中队政委。同年11月随党政军干部、家属“北撤”,任寿张县县委委员、工农青妇联合会主任兼支前副指挥长。1948年6月,季凯任冀鲁豫边区保育院长。8月,作为冀鲁豫边区人民代表出席在石家庄召开的华北地区人民政府成立大会;10月,作为华北地区妇女代表赴西北坡参加全国第一次妇女工作会议。1949年4月,季凯任冀鲁豫边区妇联常委,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和全国保育院长会议。1949年11月,季凯任平原省妇联常委兼福利部长。1950年10月作为平原省代表,季凯登上北京天安门国庆观礼台,参加建国一周年庆祝活动。1951年1月南下重庆,任全国总工会西南办事处女工部科长.1953年4月调任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1957年后,季凯先后任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委书记处书记、昆明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等职。 1965年季凯离休,享受地市级待遇。2008年3月15日在南京去世,享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