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秉诚,1917年6月出生于河北省大城县,师范毕业。1938年春参加革命,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余秉诚历任河北聊城运委会先遣纵队民运干事、东平县妇救会主任、泰西地委妇救分会部长,以及丰县、金乡县抗日联合会部长及县委委员等职。在艰苦岁月里,她临危不惧,勇敢顽强,积极参加抗日斗争。1946年,余秉诚出任河北省邯郸市区委副书记,1948年至1949年任冀鲁豫边区三地委妇联副书记。期间,她积极组织开展妇运工作,被选为冀鲁豫妇女联合会委员,并出席全国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为妇女运动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1950年至1951年,余秉诚任贵州省妇联主席,省工会女工部长,省委妇委工委委员。1952年任重庆铁路局党委委员。1953年后,先后任铁道部人民监察局处长、华北铁路工程局机关党委书记、北京地下铁道工程局运输处长和机关党委书记,以及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纪检委副书记等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余秉诚惨遭诬陷和迫害,身心受到摧残。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余秉诚负责落实政策工作并担任纪委领导,她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赞扬。在纪检工作中,她自觉地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一致,注意工作方法,善于团结同志。1985年5月31日,余秉诚因患脑溢血不幸逝世,终年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