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尧,1922年12月9日生于山东省黄县小孙家村。父亲 是个鞋匠,除了以手艺劳动外,全家依靠租种地主的土地来维持 家庭生活。当时全家10口人,孙明尧在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 他有3个哥哥、4个姐姐,家里仅有小瓦房2间、耕地0.3亩。 大哥、二哥在孙明尧出生前就已经到东北打工去了,一直没有联 系,三哥开始给人家做汽车助手,后来去世,4个姐姐都很小就 出嫁了。因为家境贫寒,大姐、三姐曾外出讨饭,当时,全家靠 采树叶、挖野菜来苦度日子。 孙明尧,1938年参加革命,1940年加人中国共产党。曾任 抗日救国先遣队勤务员,胶东八路军第三总队警卫员,胶东抗大 第三分校学员,蓬莱县青救会副主任,黑龙江省拜泉县公安局治 安股股长,吉林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副局长,长春市第一公安分局 副局长、第五公安分局局长,长春市公安局第二处处长、检察院 副检察长、农林局局长、法院院长、政协副主席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