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怀元(1918-1984)男,汉族,金乡县鱼山镇人。中共党员。上学期间,追求思想进步,1937年卢沟桥事变激起其抗日救国的激情,鼓动同学们“脱下长衫,弃笔从戎”。1938年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金乡县抗日工作。1939年受中共党组织的派遣,到金乡县鱼山刘庄一带活动。走村串户,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成立起农民抗日救国联合会,并很快组织起一个排的抗日武装,受到表彰。1940年5月任金乡县抗日民主政府马庙区财政助理员,负责财粮工作。当时解放区征收公粮实行合理负担政策,其不辞劳苦,深入调查、摸底、准确计算,有力打击少数多报户口、隐瞒土地、企图逃避负担的不法地主,使党的政策在这里很快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为了对付侵华日军“烧光、杀光、抢光”政策,其带领群众创造了多种藏粮方法,使日伪军多次在马庙区抢粮连遭伏击,空手而回。1942年参加金南反顽固势力杆子会的斗争,1943年参加消灭咸古店伪军战斗,1944年参加消灭伪军蔡光田部的伏击战。在抗日战争阶段,参加战斗10余次,英勇顽强,与区中队一起消灭日伪军数百人。1946年6月中共金乡县委贯彻中央“五四”指示,实行土地改革。其发动群众,没收地主多余的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1947年2月湖西地区党政军,撤到黄河北休整,地方武装坚持“县不离县,区不离区”的方针,和马庙区武装一起,以杨庄为中心,开展地道战。建国后,历任金乡县民政科长、人事科长,1958年5月调济宁专员公署任卫生局副局长、局长。“文革”期间,被诬叛徒,平反后带病坚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