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道志湖北省红安县人。一九一O年生。一九二八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二九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先后在红四方面军任排长、连长、营长、团长、团政委、红三十一军九十三师师长,红四军十师政治委员。参加过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一九三七年初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学习。抗日战争爆发后,奉命到新四军工作,曾任新四军第二支队四团副团长、新四军军部特务营营长。因对职务偏低有意见,想返回八路军工作,一九三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以看地形为名带枪出走,抓回以后于同年九月被新四军军法处以叛变罪处决。一九八三年经过复查证明,叶道志问题的性质是违反纪律,执行枪决是错误的,是一起历史错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于同年十月二十一日决定予以平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