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三生 (1917-1990) 郑三生,江西省石城人。1931年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4年10月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江西石城红军独立军独立团通信员,红二十二军第64师93团团部通信员,红一军团第2师6团1营营部通信员、第2师教导队学员,第2师6团1营青年干事、政治指导员,红一军团第13团政治处青年干事。参加了中央苏区第四、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和长征。1936年起任红一军团第1师1团4连政治指导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历任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分区1团1营副政治委员、2营政治委员、2营副营长,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分区3团3营营长、特务连连长、团参谋长,晋察冀军区第2纵队4旅10团团长。参加了平型关战斗等数十次战役战斗。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冀野战军第2纵队4旅10团团长,华北军区第2纵队4旅参谋长,华北野战军第8纵队22旅参谋长、副旅长。1949年1月任第65军193师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65军193师师长、军参谋长、副军长,天津市“支左”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天津市革委会副主任,北京军区副司令员、军区党委常委,河北省军区第二政治委员,河北省革委会副主任、河北省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中共河北省委第二书记,新疆军区副司令员、新疆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乌鲁木齐军区副司令员、军区党委常委兼军区纪委书记,济南军区副司令员、军区党委常委。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九至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二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