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文佐,1928年8月生,安徽天长市人。1947年1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1941年,在抗日民主乡政府参加儿童团任团长。1942年任乡政 府武装通讯员。1944年参加新四军2师军工部。1949年8月随人民 解放军第三野军接管南京六O兵工厂,后任三野军械总厂团总支部书 记。1952年6月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分部修 械厂流动所所长。 抗美援朝胜利回国后,任石家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O二工厂人 事科员、党支部书记、民兵独立营教导员。1961年,任南京七O四工厂 人事科长、连长、指导员、“大庆办”主任、基建办主任、劳动服务公司经 理、厂工会主席。在部队荣立三等功,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的解放 奖章。荣获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70周年纪念章。1988年 离休不离职,继续从事党务工作,发挥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