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文魁同志简介:

亓文魁(1920.05—1976.04) 曾用名亓文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高小文化,193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1月入伍后任莱芜县苗山区黄土乡革救会主任。1942年9月任本乡保委委员。1943年8月任莱芜县敌工站干事。1944年4月任辛庄区副农会长。1946年4月任莱芜县公安局工作队长。1947年10月任淄川县公安局侦察干事。1948年8月任淄川县公安局副股长。1950年9月任淄川县公安局股长。1952年8月任张周市公安局政保股股长。1953年2月任副局长兼张店分局局长。1955年5月任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局长。1956年4月当选为中共博山区委常委、副书记和博山区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委员,7月任山东省解放军军官管训处教务科负责人。1957年1月任建筑工程公司(禹城县化工厂)保卫科科长。1958年3月任肥城县矿务局第二建井处保卫科长。1959年8月任监委书记。1960年8月任矿务局技术安全检察处副处长。1962年12月任平阴县人民法院院长。1973年1月任泰安劳改支队副队长。1976年4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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