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敦超(1933.09—2008.09) 江苏省沛县孔庄村人,高中文化,195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1月入济南军区干校学习,2月入山东省公安干校学习。1951年8月任淄博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书。1952年4月任淄博市公安局第三派出所文书。1954年4月任淄博市公安局政治协理室协理员。1955年5月任博山公安分局政协室协理员。1956年5月任博山公安分局治安股副股长。1957年6月任博山公安分局秘书股股长。1960年1月任博山公安分局副局长。1961年7月任博山公安分局副教导员。1969年8月任博山区委“一打三反”办公室副主任。1973年8月任博山公安分局教导员。1981年4月任博山公安分局局长。1983年3月任博山公安分局党委书记。1986年7月被山东省公安厅记个人三等功。1988年3月被博山区委、区政府晋升一级工资奖励。1989年9月任副县级侦查员。1990年4月任博山公安分局政委。1994年1月退休。2008年9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