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鸿祥(1915~1968.8) 费县上冶镇人。地主家庭出身。早年毕业于省立济南模范小学,后到一家杂货店当学陡。1937年“七七事变”前夕,他被当地士绅推举为费县上冶乡乡长。抗战爆发后,积极从事抗日活动,担任过费县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一分区副主任。1939年春天,八路军一一五师主力到达费县,马鸿祥主动要求将自己的人民抗敌自卫团编为一一五师东进支队八大队,被任命为大队长。194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改任一一五师六八六团三营副营长。翌年1月,入抗大一分校学习。结业后,分配到费北行署,先后任武装科长、费北行署主任、费北县长、蒙山县长等职。1947年12月,马鸿祥入华东高级党校学习。1948年2月结业后,随军到河南省,先后任宜阳县县长、四专署副专员。后调赴广西,历任桂林行政区专员、自治区粮食厅厅长、财贸部副部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财贸办公室代主任、党组书记等职。“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残酷折磨,被迫害致死。1982年,自治区党委为其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