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华,女,江苏省铜山县人。 1934年12月生,1949年9月参加 中国人民解放军,1950年7月加入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91年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廿四军青 训队和医校学习。毕业后分配在廿 四军七十师医院任护士,1952年参加抗美援朝战争,负责 前线伤病员的护理治疗,荣获朝鲜参战纪念章、和平纪念 章各一枚。朝鲜停战后回国,转业至上海第一医学院附属 妇产科医院任护士,护师。在廿四军学习时评为三等学习 模范,转业后曾被上海市南市区评为复员转业军人社会 主义建设积极分子。1990年4月离休。